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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玻璃有哪些验收规则?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点击次数:    作者:石英仪器

  一、验收规则

  1.生产单位必须按部标准和订货单位要求规定,检查出厂产品的质量。
  2.石英玻璃各种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须有产品主要化学成分,性能指标和检验员签章,注明生产日期,并印有生产厂名或生产厂代号。
  3.高纯涂层石英玻璃制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涂层重量。
  4.每支低膨胀石英玻璃管都须经过二氧化钛含量分析并有产品编号。
  5.订货单位明权按石英玻璃部标准和供需双方认可的协议抽验产品质量。如不符合部标准和订货协议,应抽双份样品重复检验。有争议时间可交仲裁部门鉴定。若仍不符合产品标准和订货协议,按不合格处理。在收货半年后若发现质量问题不退货。

  二、包装办法

  1.包装产品用的容器和辅助材料:
  (1)包装箱:采用木箱或纸箱,视产品具体情况确定。
  (2)辅助材料:纸条,瓦楞纸,塑料薄膜,泡沫塑料、草绳,麻绳等视情选用。
  2.透明石英玻璃粗管应先用纸或塑料薄膜和单层瓦楞纸按根包装;细管和棒应成捆包装,必要时,每根管或棒先用纸或单层瓦楞纸包装好,再用细麻绳捆紧,每捆应当是同一直径、长度的产品。然后装入填有干草或纸条等的包装箱内。
  3.石英玻璃仪器,器皿,光学玻璃及板材,应分别用软纸塑料薄膜单个分别包装。高纯石英玻璃制品必须用塑料薄膜包装。能重叠的产品,则数个叠在一起,用细麻绳捆紧,然后装入填有干草或纸条的包装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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