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玻璃是一种只含二氧化硅单一成份的特种玻璃。由于种类、工艺、原料的不同,国外常常叫做硅酸玻璃、石英玻璃、熔融石英、熔凝石英、合成熔融石英,以及没有明确概念的透明、半透明、不透明石英等。我国统称石英玻璃,多按工艺方法、用途及外观来分类,如电熔透明石英玻璃、连熔石英玻璃、气炼透明石英玻璃、合成石英玻璃、不透明石英玻璃、光学石英玻璃、半导体用石英玻璃、电光源用石英玻璃等。
石英玻璃的验收规则如下:
1.生产单位必须按部标准和订货单位要求规定,检查出厂产品的质量。
2.石英玻璃各种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须有产品主要化学成分,性能指标和检验员签章,注明生产日期,并印有生产厂名或生产厂代号。
3.高纯涂层石英玻璃制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涂层重量。
4.每支低膨胀石英玻璃管都须经过二氧化钛含量分析并有产品编号。
5.订货单位明权按石英玻璃部标准和供需双方认可的协议抽验产品质量。如不符合部标准和订货协议,应抽双份样品重复检验。有争议时间可交仲裁部门鉴定。若仍不符合产品标准和订货协议,按不合格处理。在收货半年后若发现质量问题不退货。
石英玻璃的保管方法:
产品应保管在室内仓库中,存放在木托架或木板上,以防受潮。保管地点必须保持干燥整洁。制品尽可能不要重叠,防压受损。产品须按等级、规格、品种分类存放,防止混放。